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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探索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
发表时间:2023-01-04   来源:临沂文明网

  巧用“小缰绳” 牵住“牛鼻子”

  费县探索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

  为有效破解土地资源“错配、劣配、违法配、低效配”的问题,2021年1月,费县启动了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以差别化税收政策这根“小缰绳”,牵住土地要素保障“牛鼻子”,探索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路子。

  突出改革的整体效应,费县立足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等情况,将试点范围确定为占用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用地,参与县级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规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和用地3亩以上的规下工业、服务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饮水等民生保障企业除外。

  在税额标准调整上,按照“有增有减、总体平衡”的原则,在原来县城每平方米6.4元、建制镇和工矿区每平方米4元基础上,对A类企业(优先发展)下调50%,B类企业(支持发展)下调10%,C类企业(提升发展)县城上调30%、建制镇和工矿区上调40%,D类企业(限制发展)县城上调50%、建制镇和工矿区上调60%;未纳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企业、个人保持原定税负水平不变。

  如何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同步推动政策落实和企业发展?

  通过提升整改激活力。针对亩产效益不足1万元的企业,启动低效用地提升整改工作,推行“一对一”服务,设立问题台账,指导制定改进措施,定期监测亩均税收等数据。

  通过技改创新提效力。全县纳统的技改项目达到47项,技改投资额增速位居全市前列,60余家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并购重组等方式新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土地亩产预计提高30%以上。

  “亩均论英雄”导向下,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企业落户费县。2021年,全县有23家企业首次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数量达历史最高,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入库数占全部企业纳税总量的20.04%;2022年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57家。

  这就是费县利用有限的土地空间精打细算的生动写照。通过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倒逼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能,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变“土地存量”为“发展增量”。费县通过增加低效土地保有成本,使亩产评价结果不佳的企业感受到“切身之痛”,自觉清退空闲土地;同时,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探索低效利用、闲置土地退地机制。试点以来,全县共有122户C类和D类企业注销或转产,为经济发展腾出用地空间。

  山东鲁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费县奥邦电器有限公司、山东德民堂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通过出租厂房等方式,盘活、腾退土地63.1亩,推动有限的土地资源产生更大效益。

  山东豆黄金食品有限公司拆除初期建造的5226平方米厂房,原地重建2万平方米4层厂房,相当于节省22亩土地,企业亩均税收从改建前1.5万元提高到改建后3万元;宗源木材加工厂因扩大产能,租赁金正缘木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2000平方米,投资800万元上马新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增收6000万元。

  费县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亩均税收10.9万元/亩,试点后2021年达到12万元/亩,提升幅度达到10%;2021年全年剔除应税面积增加、退税及滞纳金等因素,并套用试点税额标准计算,A、B类企业减税538.7万元,同比降低16.3%;C、D类企业多征缴税款874.4万元,增长32.8%。

  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

  进入新时代,费县将积极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有效发挥土地资源对于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推动作用。“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充分体现各类差别化政策的集成效应,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争做县域经济新标杆。”费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孔德阳如是说。

  临报融媒记者 王 晓 孙爱娜 通讯员 李颖超 李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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