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治理散葬乱埋现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兰陵县全面开展散葬坟墓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里成立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宣传、民政、交通、文旅、公路、国土、财政、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散葬坟墓治理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民政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部门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把整治工作做好做实。各乡镇(街道)切实担负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分区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赢得群众支持。为稳妥推进散葬坟墓整治工作,17个乡镇(街道)立即采取组装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广播村村响、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和散葬坟墓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向广大群众讲清、讲明、讲透散葬坟墓整治工作的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倡议书6万余份、张贴和悬挂散坟整治标语、横幅2000余条。同时,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签订迁坟协议书,影响更多的群众,目前全县共签订迁坟协议1.1万余份。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今明两年,兰陵县对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旅游专线两侧的散葬坟墓实施搬迁,散葬坟墓迁入附近公益性公墓进行安葬。随着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加快,其他区域的散葬坟墓也要逐步迁入公墓进行安葬。各乡镇(街道)将散葬坟墓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长效管理,通过提升绿化水平、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管理服务、强化督导调度、营造浓厚氛围等多项措施,切实提升公益性公墓使用率。同时,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现象,严禁任何人私建新坟,重拳整治乱埋乱葬、毁林毁田造坟等违法行为。截至3月24日,全县共搬迁散坟1900余座。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全县散葬坟墓整治领导小组分阶段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街道)的散葬坟墓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验收。对散葬坟迁移工作考核验收合格的单位,分别给予每座(双)2000元、(单)1000元的迁移补助;对禁止乱埋散葬、禁止改建扩建坟墓工作措施得当、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不合格的不予补贴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里还将散葬坟墓整治工作纳入擂台赛项目,第一次现场会,对工作进度排名后3名的乡镇由分管负责人作表态发言;第二次现场会,对排名后3名、名次退步7名以上的的乡镇,由镇长现场表态发言;第三次现场会,对排名后3名、名次退步7名以上的的乡镇,由党委书记表态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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